徐州工程学院档案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|
发布人:孙宇辰 发布时间:2021-09-17 浏览次数:884 |
为加强档案工作管理,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,规范档案馆工作人员日常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,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、科研和广大师生及社会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结合我校档案馆实际,制定本规范。
第一条 严格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规范日常行为,改进服务质量,提高工作效率。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,认真执行学校和档案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。
第二条 爱岗敬业、恪尽职守。树立良好的档案服务意识,坚定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和社会服务的思想,提供方便快捷的查档服务。文明服务、礼貌待人。
第三条 尊重历史,实事求是。坚持据实立档、据实用档,自觉维护档案文献的完整与安全,自觉维护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,自觉维护学校的真实面貌。
第四条 依法管档,严守机密。在档案管理各环节工作中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自觉维护法律尊严,维护学校利益。保护档案的安全,不得泄漏档案机密。
第五条 按章办事,依法查档。讲究原则,按程序办理。特事特办,急事急办,随到随办。实行来电、来信、来访首问负责制度。对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及时解决,不推诿、不扯皮;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明确指导,积极协助办理。不使用“不知道”、“不清楚”、“不归我管”等语言或以简单生硬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。
第六条 自觉服从领导,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,顾大局、识大体, 维护领导威信。同事之间做到互相团结,互相尊重,互相帮助,大事讲原则,小事讲风格。维护集体荣誉,自觉为集体多做贡献。
第七条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。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,对违反行为规范的人员,给予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并限期整改,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置。
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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