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档案鉴定、销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
发布人:刘怀堂  发布时间:2016-11-24   浏览次数:643

各部门、各学院:

   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,科学、规范地管理档案,促进档案现代化建设,根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〔20125号)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:

长:张新科

员:(以姓氏笔划为序)

   王世泉、石月荣、刘娟、孙建永、宋言东、吴凯、邵晓根、房建州、张宁、钟秀芹、徐辉、徐孝昶、唐翔、郭鹏、曾杨。 

徐州工程学院

2016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