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工程学院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发布人:刘怀堂  发布时间:2021-11-15   浏览次数:706


第一条 目的依据

  

为有效预防、控制和迅速消除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危害,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障能力,应对突发情况,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本校档案馆实际情况,制定本预案。

  

第二条 工作原则

  

认真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加强预防、严格管理、健全制度、责任到人。

1.档案优先原则。档案具有原始性、凭证性、稀缺性、传承性等特点。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,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,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的损害和影响。

2.预防为主原则。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,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安全管理,健全防范手段,建立安全预报机制,提高应对各种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。

3.快速处置原则。提高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及时正确处理,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造成的损失。

  

第三条 组织领导

  

成立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(以下简称工作组),负责部署、检查档案安全工作;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;全面指挥调动工作组,调配应急资源,按程序实施应急抢险,负责档案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。

组长:档案馆馆长

副组长:科室负责人

成员: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

  

第四条 工作目标

  

1.采取最有效措施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安全威胁。

2.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。

3.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。

  

第五条 工作重点

  

1.重点区域:档案库房;阅档室;办公室

2.抢救顺序:涉密类档案--教学类档案---文书类档案--科研类档案--会计类档案--基建类档案--设备类档案--实物类档案

  

第六条 防范措施

  

1.定期对馆(库)区内空调、除湿机等设备仪器进行检测,确保安全运行。

2.定期对馆(库)区内的视频监控系统、门禁系统进行检查,确保正常使用。

3.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做到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。

4.每天下班前,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的关闭情况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和处理。

5.放长假前,工作组对档案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,并做好书面记录,有影响安全的异常情况,及时向组长汇报,有需要时通报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,及时解决。

6.馆(库)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,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

7.档案管理人员对进出库房的档案要逐卷清点,加强对利用档案的监控。档案利用完毕及时上架。保证密集架合拢状态。

8.库房定期除尘。

9.坚持定时定期进行系统数据备份。

  

第七条 应急方案

  

1.火情:大声呼叫;疏散人群;迅速向工作组报告;切断电源;拨打火警电话;及时利用附近的灭火器灭火;视火势情况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,根据抢救顺序最大限度的搬运转移档案;采取必要措施,防止余灰复燃。

2.水情:立即向工作组报告;迅速切断水源;利用设备进行排水。组织指挥工作人员进行抢救,清除库房内积水,并视水情确定档案处置意见。在防汛防台风期间,及时检查渗漏情况并向工作组报告,妥善处置渗漏范围内的档案。

3.被盗:立即向工作组报告,并向公安机关报案,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,配合公安部门破案,提供破案线索。

4.虫害:及时向工作组汇报,立即采取措施,对虫害档案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并防止交叉感染,对受损档案进行修复。

5.信息系统灾害:阻断网络通道;关闭计算机;中断有害程序等;启动数据备份恢复系统,实时数据恢复。

  

第八条 善后工作

  

1.工作组应及时完成对火灾、进水和渗漏、失窃等情况的原因及损失的调查,写出真实详细的书面材料。

2.据实查清原因确定责任,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,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。

3.对发生的火灾、进水和重大渗透、档案失窃虫害事件,未得到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认定,不得向外发布,档案馆负责收集保存有关事故资料。

  

第九条 应急保障措施

  

1.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培训制度,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防灾减灾意识,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。

2.健全与校保卫处的联动机制。当灾害发生时,能够协助专业部门开展自救互助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。

3.熟悉抢险岗位及救灾设备存放位置、使用方法。

4.加强抢险救灾器材配置,保障后勤供给。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及时更新,保证消防通道畅通。

5.每半年安排专业人员对档案馆各类设备仪器进行检测,确保其正常运转。

6.选择安全可靠的档案软件系统和存储设备,完善档案电子数据备份系统,重要数据进行实时备份。